机构设置: | 开福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负责人: | 马子房 | |||
机构地址: | 开福区政府一办公楼214 | 邮 编: | ||||
电 话: | 84558000 | 传 真: | 84558000 | |||
邮 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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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
开福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制定区直机关单位后勤服务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治大院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的改造、维修、调整、配置、登记等工作,制定机关大院办公用房管理的规章制度,收集与建立相关档案。
(三)负责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向区财政部门报告所管理资产的管理情况。
(四)负责机关大院内及城区各处存量资产的日常管理及由此形成的非税收入的收取和上缴。
(五)负责改制企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清查和接收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保留的公务用车进行集中管理,建立车辆台账,负责公务车辆的使用调度、维护维修、车辆的年检年审、更新处置、司勤人员的管理、交通事故的协调等。
(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管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及配合做好机关大院“两型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八)负责区直机关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饮食等工作。
(九)负责承办区委、政府、人大、政协召开的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会议服务、会场布置与管理。
(十)负责机关大院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卫生、物业管理、绿化美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邮电通讯、报刊收发、文明创建等工作。
(十一)负责市、区两级保密信函的传送工作。
(十二)负责对机关大院社会化服务实体的指导与管理,负责机关大院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管理好机关大院水、电、气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