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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购房问题

撰写时间:2018-07-05稿件来源:开福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和我先生是92和91年的,我们去年结婚的,我名下只有一套婚前的70年产权的40平单身公寓,出来房产证两年零两个月,现在年纪不小了,先生名下没有房子,现在面临老人家及生小孩的问题,还面临生二胎,我们这个小房子是住不下的,都没有燃气管道,政府部门不能将第二套的面积设置一下吗?我们现在很为难,现在买第二套又改称成需要出证四年了,您要我们怎么活啊!我们又不是炒房的,我们是自己要住,没地方住啊!领导!
  
  

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您好!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规定: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如您不满足以上条件,则不具备购房资格。我中心作为市政府限购政策执行部门,对于6.26新政只能严格执行,精准落实。望您理解!也谢谢您的来信,如有造成您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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