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 开福区商务和旅游局 | 负责人: | 李旅 | |||
机构地址: | 开福区政府大院一办 | 邮 编: | 410000 | |||
电 话: | 84558188 | 传 真: | 84558013 | |||
邮 箱: | ||||||
网站地址: | ||||||
主要职能: |
一、职责调整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承接、调整、增加由区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1、牲畜屠宰监管的职责划入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2、酒类食品安全监管及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的职责划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及旅游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区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及旅游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定、办法和措施。
2、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和产业项目建设,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统一对外发布招商项目,协调解决各类客商投资项目的有关问题,策划、组织、参与各类招商引资活动;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区境内外投资联络工作。
3、负责全区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4、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督促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到位;负责全区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和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全程代办工作。
5、研究和拟定全区商业发展规划、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和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做好全区市场体系和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
6、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做好全区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工作。
7、分析我区外贸企业进出口状况,拟定和执行全区外贸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呈报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负责组织区内外贸企业参与国际性外贸促销活动;负责做好全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相关工作。
8、负责全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的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协管全区外协相关业务,审核呈报有关外协的相关手续。
9、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旅游资源和产品的开发,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和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工作,协助管理相关旅游企业和项目。
10、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区)县级人民政府商务和旅游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
1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