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 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负责人: | 陈朝晖 | |||
机构地址: | 开福区盛世路一号开福区政... | 邮 编: | 410008 | |||
电 话: | 0731-84558095 | 传 真: | 0731-84558095 | |||
邮 箱: | kfrs2016@163.com | |||||
网站地址: | ||||||
主要职能: |
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区委、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将区人事局的职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区卫生局承担的新农合医疗管理的职责整合,组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全区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合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拟订和组织实施基金内控制度。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贯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纳入区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离退(职)休费等。
(七)合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综合管理人才开发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及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落实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合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合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提出劳动关系政策的有关建议,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十二)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