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走进开福 > 投资开福 > 优惠政策

开福区促进金融类产业发展奖励办法

撰写时间:2016-10-31稿件来源:开福区商务和旅游局

奖励对象:在本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交税的金融机构

奖励办法

  1、产业引进奖:传统金融机构总部入驻奖 购房补贴。办公用房分别按1500元/㎡、1200元/㎡、800元/㎡给予补贴,分别不超过3000万元、2000万元、500万元,按40%、30%、30%比例分三个年度补贴;租房补贴。租期三年(含)以上的每年400元/㎡、300元/㎡、200元/㎡给予补贴,时间不超过三年,三年累计总额分别不超过800万元、600万元、200万元;房屋装修补贴。按装修面积一次性给予100元/㎡补贴;新型金融机构及金融配套服务机构总部入驻奖 办公室用房给予600元/㎡补贴,按40%、30%、30%分三年度补贴到位;租期三年(含)以上的,每年给予100元/㎡租房补贴;入驻后对办公用房进行首次装修,按装修面积一次性给予50元/㎡的补贴。

  2、金融人才奖:高管贡献奖 年度上缴区级税收500万元(含)—3000万元、3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含)以上的分别参照当年实缴个人所得税20%、30%、40%、50%进行奖励;购房补助 高管享受每平方米补助300元,上年度区级税收达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且区级税收增长20%以上(含20%),可享受补助人数为10人,区税收每递增500万元,增加人数2人,即达1000万元以上为12人,1500万元以上14人,以此类推,单个金融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人,单个人员不超过10万元;其他配套政策 高级管理人员落户、子女入学提供便利和争取国家、省市级相关人才政策支持。

  3、经济贡献奖:对年区级税收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含)以上的金融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年度奖励。

  4、股权投资奖:新入驻股权投资类企业,实缴资金在1亿元以上,企业或项目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按总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5、招商中介奖:新引进银行总部,当年或次年区级税收5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引进保险公司总部,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引进证券公司总部,一次性奖励2万元;新引进其他金融机构总部,一次性奖励1万元。

  6、宣传推广专项奖:单个项目最高奖不超过30万元。

  “一事一议”奖项:已享受“一事一议”的金融机构,不再享受本办法。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长沙市开福区电子政务中心

ICP备案号:湘ICP备05016479号   网站科:84558280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498号

网站标识码:4301050002